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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天津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高校之一。2026年将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在2027年3月底以前达到三年即可)。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 5.外国语水平考试报考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其他招生专业为英语。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我校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环节学习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tust.edu.cn/10057/user/login/logi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本科学历证书照片、学士学位证书照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天津科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与拟申请导师联系签署同意意见,提交所在学院。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研究生院根据申请人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信息进行最终资格审核。申请人可在2026年7月20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下载课程学习通知书、查询报到安排。 4.报到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校报到,查验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与学士学位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个人报名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应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作假,将取消其在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学习资格,不得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不得申请学位。 三、课程要求及培养环节 1.制定培养计划。申请人应在报到两周内,在学院与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要求按照申请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执行。 2.校内课程学习与考试。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课程学习一般采取非工作日单独开设教学班或与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同班上课的形式进行。 3.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除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与考试外,申请人还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所有学科)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部分学科)。已获得我校课程学分的申请人具有考试报名资格。 4.学位论文工作。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工作,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撰写学位论文。 5. 学习年限。申请人最低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必须在5年内达到申请硕士学位条件,5年内未达到者,取消本次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人在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培养环节要求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可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3. 申请人符合《天津科技大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2025版)》中所在一级学科硕士学位要求。 五、其它 1.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按学年缴纳,缴纳年限为3年。 2.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天津市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3.申请人自行解决住宿,在校学习期间须遵守天津科技大学校纪校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者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严重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附件:2026 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60602018、60600124 电子信箱:tjkdyz @tust.edu.cn 2.外国语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60601098 电子信箱:wyxygg@163.com 学院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滨海中校区7号楼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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