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3-25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按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2.复试工作坚持全面考查,有所侧重。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复试考核应做到成绩量化。 3.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充分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 4.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 5.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我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7.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一对一关爱帮扶。 8.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和2个专家复试小组,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复试工作督导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院主管行政副院长和督导;专家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包括不少于5人的学术骨干和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个复试专家小组配备1名管理员。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该细则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执行。 (2)精确设计复试流程,并做好应急预案,做好复试过程的硬件设备和人员保障,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3)根据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负责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系统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复试各环节考核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组织实施;负责按要求组织复试考核内容的命题管理和组织工作。 (5)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负责保存复试录取期间考场录音录像、会议纪要及其他复试相关材料。 (6)负责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并将调剂复试名单、拟录取结果以及复试录取期间考场录音录像、会议纪要及其他复试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7)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3.复试工作督导小组负责监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并对复试命题、复试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复试成绩等进行全程监督。 4.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复试考核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各专业复试小组的考核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学院的复试实施细则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5.学院安排相应的材料审核及整理工作人员,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以及材料的存档工作,面试过程中负责详细记录复试内容,并于复试结束后将材料整理后按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学院安排一名技术支持人员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6.在学校、学院成立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下,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发热、咳嗽症状的教师不安排复试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立即中止复试,并立即通过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联系学校疫情防控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治疗、隔离并做好环境消杀;通知考生另行安排复试考核时间,重新安排复试小组成员完成考生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考前,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严防“替 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中,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考生复试前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还须向学院提交以下资料(提交扫描版或照片):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就近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网上申请。 (5)《思想政治考核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 (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复试费。通过研招网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标准:90元/人。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范围 一志愿考生:满足“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A区分数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经学院选拔并于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已完成复试资格确认环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推荐免试学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学院招收人数(不含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23人,复试比例为1:2左右。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在系统开通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1.专业知识(100分):按照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http://yjs.tust.edu.cn/zsgz/tzggzs/113210.htm)组织命题内容,全面考核考生: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进行选择。每门课程各为100分。 (三)复试时间 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进行。 复试时间:3月31日 请考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参加本次复试。 (四)复试方式 1.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前2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研招网复试操作人员组织考生分别使用研招网和腾讯会议两个平台进行模拟演练,内容为与每位考生进行3分钟以内的自由对话,确保每位考生能够熟练操作软件并熟悉复试流程。明确要求考生须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会同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技术手段,同时防止辅导机构参与作弊。 3.复试期间按照学校《远程网络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和网络应急预案。如遇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个别考生无法登陆,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拟采取腾讯会议中视频会议系统平台作为备选网络,并在正式复试前将考生加入调试系统;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及时通过电话联系考生,查明原因,确定再次面试的时间和方式,并提前通知考生电话保持畅通。 4.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学院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复试命题 1.命题组织工作及具体要求 (1)凡接触试题的人员,含命题、审核、校对人员,均需签订《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试命题、审题教师保密责任书》(1人/份),接触试卷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考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1人/份)。 (2)组成有关科目的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应为2人以上,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担任教学工作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 (3)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进行核对,避免出现题目错误或含糊不清。 (4)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学院硕士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科目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请主动提出回避。 (5)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6)命题同时应一并附参 考 答 案及评分标准。 (7)为确保公平公正,学院复试考核各项内容应命制题库,采取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的方式进行考核。 2.保密规定 复试考试试题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在命题过程中,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专用计算机上完成;命题结束后将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及时销毁;严禁在公用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进行命题工作(在命题、修改试题过程中计算机、电子存储介质不得联网工作),严禁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 六、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100分)+综合素质成绩(1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2)×30% 七、录取原则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2.进行多批次调剂录取时,每一批次调剂考生分别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3.如综合成绩相同且招生计划有限,优先录取初试成绩高的考生。 4.录取后如有余额计划,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执行。 八、不予录取的情况 1.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1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