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外国语学院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一)工作组成员

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各专业系主任、教学秘书等。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各系主任、副主任

秘书:教学秘书

(二)工作组职责

1.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资格审核。

2.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

3.确定拟转出以及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专业拟接收名额


专业名称

普通类

特殊情形类

大一

大二

大三

大一

大二

大三

英语

3

2

1

1

1

1

日语

3

2

1

1

1

1

翻译

3

2

1

1

1

1


(注: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本人申请,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申请人应整体展现正确的文化观、开放的国际视野和浓厚的家国情怀;申请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基础;申请日语专业的学生要求有较好的日语基础;申请翻译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学生要求有较好的英语和汉语基础,所有规定修读课程须全部通过且无补考记录。

(二)综合评价办法:满足专业准入要求后,申请人先参加各专业组织的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查,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最终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普通类学生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查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考查成绩(百分制)×60%。

2.特殊类学生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查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考查成绩(百分制)×60%。

3.面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

⑴ 面试考核内容

①对学生交流沟通,团队协助,社会适应能力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的考察和了解(25分)。

②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等方面的考察(25分)。

③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是否具有清晰的认识(25分)。

④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是否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25分)。

⑵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以面试组成员给出的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1.春季学期接受自主报名申请。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转交拟转入学院。申请转入的学生报名时学生需要提交转专业申请书和成绩单。因特殊情形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需要在申请书中注明自身情况属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4】82号)中的第十一条的第几款。因语言类专业第一学年专业基础课程较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相关专业培养方案。

2.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学院公布全部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并将学生的综合成绩上传转专业系统。

3.学校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统一处理两个志愿后,形成学院拟接收名单。

4.向学生公布拟接收名单,并组织学生签订拟录取确认书。学生不按要求签订确认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学院可进行名额递补。

5.将确定的拟接收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公示结束后将名单及学生申请材料报教务处。

7.转专业学生应按照当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不得中途退课、放弃参加课程考试,成绩正常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8.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按相关规定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9.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原专业所学课程学分经我院认定后达不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相应必修课学分要求的60%或转入专业其他学业要求的,学籍应注册至下一年级。

五、联系方式

咨询、投诉电话: 022-60601098

邮箱: jan@tust.edu.cn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