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天津“低保”家庭学生减免学分学费工作的通知一、 办理范围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 所需材料 市低保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区民政局开具的减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减免申请、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及复印件,低保本上必须有近期取款记录,如若没有则应出示存折复印件,或者银行取款明细。以上材料学院审核合格后存档。 三、 办理时间、地点 1.外院天津市低保学生先到各年级辅导员处核验相关材料,并且开具学费办理通知单。 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31日 2.根据学费办理通知单去财务处办理学费减免。 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 河西校区:3号楼一楼财务处张老师 滨海西院:言泉楼105财务处刘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