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外国语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天津科技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津科大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一)成立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外国语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各专业系主任、教学秘书等。 组长:潮洛蒙 张波 副组长:江治刚 王蕾 王祎 王莹 成员:刘向东 赵俊槐 郑东升 宋赛南 邱爱杰 李敏 孙洪振 秘书:刘艳丽 (二)工作组职责 1.对拟转出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及资格审核; 2.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等; 3.确定拟转出以及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接收专业范围及条件 接收专业不限,文科类专业优先。接收本科生转专业条件如下:
三、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 (一)专业准入要求:申请人除满足相应专业准入的基本条件,还应展现正确的文化观、开放的国际视野和浓厚的家国情怀。 (二)综合评价办法:满足专业准入要求后,申请人先参加各专业组织的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考查,由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最终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1.普通类学生综合成绩主要由专业笔试成绩与面试考查成绩组成。 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考查成绩(百分制)×70% 2.面试成绩的构成及计算 ⑴ 面试考核内容 ①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情况的考察和了解(20分); ②对学生交流沟通,团队协助,社会适应能力及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的考察和了解(20分); ③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等方面的考察(20分); ④考察学生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是否具有清晰的认识(20分); ⑤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思维,是否具有学习该专业的潜质(20分)。 ⑵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工作流程 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 每年春季学期,接受自主报名申请。因语言类专业第一学年专业基础课程较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相关专业培养方案。 2. 经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等环节,最终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接受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公示,并接受复议。 3. 学生转入我院专业后,执行新专业培养方案,其在原专业所学课程由我院配合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所缺课程需按要求补修。 五、联系方式 接受咨询、投诉电话: 022-60601098; 13602146352 邮箱: leo111@tust.edu.cn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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