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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一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经过遴选获得推荐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直接进入申报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程序。

第三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推荐,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工作小组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张 波、潮洛蒙

副组长:江治刚、王 蕾

成 员:展素贤、顾 毅、刘向东、赵俊槐、郑东升

第五条 推免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第六条 推免工作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三章 推荐类别及条件

第七条 推荐类别包括普通类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第八条 推荐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弊处分情况,未出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4.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绩点排名要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

(二)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遴选及奖励

1.满足条件

具备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同时,学生本科阶段以天津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并获得三等级奖以上奖励。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范围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须经至少3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相关材料认定时间截止至推免工作当年8月31日(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分值奖励

(1)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综合成绩最高奖励不超过2分。具体奖励分值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6分、二等奖的奖励4分、三等奖的奖励2分。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满足普通类推免生全部推荐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优先,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与艰苦环境适应能力;

2.专业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志愿服务经历与奉献精神,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九条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进行名额的二次分配,学院当年度有毕业生的全部专业均应分配名额,英语、日语、翻译三个专业按4:3:2的比例分配名额。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推荐程序

第十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供审核。

第十一条 综合成绩的具体核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大一年级至大三年级共三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后得到;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由四次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发展素质”(具体内容见附件1)得分的平均值得到。

前三次为大一年级至大三年级的综合素质测评“个人发展素质”成绩,第四次“个人发展素质”成绩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项主要指标(具体内容见附件2)构成。

注:1.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这两项指标,统计时段自入学开始,止于2021年8月31日。

2.鉴于学院大三学年“个人发展素质”测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参加志愿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这三项指标的统计时段为2021年7月1日至8月31日。以上日期均以正式文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公示及复议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校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订诚信承诺协议,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二)受违法违纪处理中的;

(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

(五)自行联系出国的;

(六)自行就业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取消推荐资格的。

第十四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8日

附件1: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个人发展素质打分指标参考

附件2:外国语学院五项打分指标参考

附件1

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个人发展素质打分指标参考

基本项目

打分指标内容

打分指标参考点

赋分

(总分100)

社会工作实践能力(30分)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在班级当中担任学生干部,在学校、学院等团学组织中担任骨干或担任新生班主任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工作能力。

学院学生组织与社团主席团成员、团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15

赋分方法依据《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测评办法(试行)》,累计不超过15分

班长兼团支书、学院学生组织与社团部长、学生党支部委员

13

班团委员

11

学院学生组织与社团干事

5

直属于学校机关处室的校级学生组织与社团成员(限一个、需提交相关证明)

3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其他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担任学校、学院志愿者协会组织选拔的校内外大型赛会活动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3分/次

累计不超过15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学长”

9分

被评为校级义务奉献先进个人

9分

被评为校级义务劳动先进个人

9分

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相关单位盖章证明)

6分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相关单位盖章证明)

6分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志愿服务

6分

体育艺术文化修养(25分)

积极参加校园体育活动,参加相关的体育赛事,取得一定成绩。

学校运动会

单项冠军

15

累计不超过15分(每个单项取最好成绩。团体比赛每个参与学生加分值减半)

单项前三名

12

单项前六名

10

参与

4

学院运动会

单项冠军

10

单项前三名

6

参与

2

积极参加校园艺术文化和艺术活动,参加相关的文化和艺术竞赛和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大家译起来”红色经典翻译秀活动

一等奖

10

累计不超过10分(团体活动每个参与学生加分值减半)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参与

2

外语节系列活动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分

参与

2分

其他活动

院新生才艺秀

4分

院风云盛典

4分

校金秋辩论赛(含英语)

6分

校中华传统文化知识竞赛

6分

天津市学校文艺展演个人奖(集体奖)

10分

(5分)

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和讲座,有记录

1分/次

创新素养与能力(45分)

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学术论文

CSSCI期刊

必须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须见刊。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C刊扩展版

9分

中文核心期刊

8分

一般期刊

6分

积极参与各类创新竞赛

参与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7分

优秀奖

5分

参与

3分

参与校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金奖

10分

银奖

9分

铜奖

8分

参与

3分

积极参与其他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竞赛

参与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特等奖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7分

优秀奖

5分

参与

3分

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立项

10分

学院立项

6分

参与

4分

参与校情系滨海学生社会调研活动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学校立项

5分

学院立项

4分

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参与“外研社杯” 校级英语系列竞赛、“21世纪杯”校级英语演讲比赛、校日语演讲比赛、校精英杯学科竞赛

特等奖

15分

累计不超过15分

一等奖

13分

二等奖

11分

三等奖

9分

优秀奖

7分

参与

4分

其他学科竞赛[1]

特等奖

15分

一等奖

13分

二等奖

11分

三等奖

9分

优秀奖

7分

参与

4分









[1]“其他学科竞赛”包含但不限于“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天津市高校翻译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模拟联合国赛事、大中物产杯日语演讲比赛、中国人日语作文大赛、笹川杯全国高校日本知识大赛、中国大学生日本国情知识竞赛、广岛大学日语作文演讲大赛、CASIO杯中国日语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演讲辩论大赛、加计学园杯日语演讲国际比赛、笹川杯感知日本征文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








附件2

外国语学院五项打分指标参考

基本项目

打分指标内容

打分指标参考点

赋分

(总分100)




社会工作实践能力(55分)

参军入伍服兵役

根据国家法令,已完成参军入伍服兵役义务

30分

累计不超过40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

经校院批准,已完成在国际组织的实习

10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及其他各项社会公益活动,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担任学校、学院志愿者协会组织选拔的校内外大型赛会活动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3分/次

累计不超过15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学长”

9分

被评为校级义务奉献先进个人

9分

被评为校级义务劳动先进个人

9分

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相关单位盖章证明)

6分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需提供相关单位盖章证明)

6分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志愿服务

6分

创新素养与能力(45分)

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学术论文

CSSCI期刊

必须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须见刊。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C刊扩展版

9分

中文核心期刊

8分

一般期刊

6分

积极参与各类创新竞赛

参与校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特等奖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7分

优秀奖

5分

参与

3分

参与校级“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金奖

10分

银奖

9分

铜奖

8分

参与

3分

积极参与其他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竞赛

参与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特等奖

10分

累计不超过10分

一等奖

9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7分

优秀奖

5分

参与

3分

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学校立项

10分

学院立项

6分

参与

4分

参与校情系滨海学生社会调研活动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学校立项

5分

学院立项

4分

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参与“外研社杯” 校级英语系列竞赛、“21世纪杯”校级英语演讲比赛、校日语演讲比赛、校精英杯学科竞赛

特等奖

15分

累计不超过15分

一等奖

13分

二等奖

11分

三等奖

9分

优秀奖

7分

参与

4分

其他学科竞赛[1]

特等奖

15分

一等奖

13分

二等奖

11分

三等奖

9分

优秀奖

7分

参与

4分








[1]“其他学科竞赛”包含但不限于“中译杯”全国口译大赛、天津市高校翻译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模拟联合国赛事、大中物产杯日语演讲比赛、中国人日语作文大赛、笹川杯全国高校日本知识大赛、中国大学生日本国情知识竞赛、广岛大学日语作文演讲大赛、CASIO杯中国日语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演讲辩论大赛、加计学园杯日语演讲国际比赛、笹川杯感知日本征文大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