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合作交流 >> 日语国际合作办学 >> 关于选拔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赴日本长崎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推荐人选的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赴日本长崎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推荐方案公布如下: 一、项目介绍项目名称: 天津科技大学——日本长崎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规模:5人(其中2016年秋季入学2人,2017年春季入学3人); 选派专业:日语; 选派年级:2014级; 学习期限:1年; 外方学费:全额减免;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绩点成绩 3.5(含)以上。 3.外语水平:日语达到国际能力考试二级(N2)以上。 4.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三、申请、选拔与推荐 1.该项目全年分两批选拔。 第一批选派2人,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月7日; 第二批选派3人,材料接受截止时间为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规定日期之前联系林伯成老师,联系邮箱:rimbegsen@aliyun.com。 2.学院将根据学生前两学期的专业成绩(通识课不计)择优进行推荐。 3.4月10日-4月17日学院公示推荐人选,4月18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和国际交流处。 四、其他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底公布。 2.被录取同学最终是否能按时派出,还取决于对方学校,如有变动,资格自动取消。 3.所有同学一旦被录取,不得擅自放弃资格。放弃者不得再次申请出国项目。 外国语学院
2016年9月 |